重庆婚外情取证:婚前买的房闹矛盾可以赶他出去吗
来源:https://cqcszm.org.cn/ 发布时间:2024-09-23nbsp; 点击量:285
一、婚前买的房闹矛盾可以赶他出去吗
在某些情况下,房屋即便在结婚后获得拆迁补偿也仍然会被视为夫妻中某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并不会因
为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自动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当涉及到离婚事宜时,其配偶是没有权利请求分割此类财产的。不过若是双方共有的房产,那么在婚后获得的拆迁补偿就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若要进行离婚诉讼,双方都有权对这部分财产提出所有权的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婚前买的房子出售再买怎么做
首先,若是婚后购置的房产仍然登记在单独一方的名下,那么此种情况应视为已出资购买该房屋的一方所独有的个人财产,而非属于夫妻双方共享的共同财富。因此,当面临离婚纠纷需要对财力进行分割时,此类房产亦不应列入考虑范围内。
其次,若婚后购得的房产得以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此房屋便被正式确立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资产。然而,在法院审判涉及离婚并需要处理财产分配问题的情形中,应给予出资者在比例上的适当倾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取的拆迁补偿,其归属并不必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某些情况下,这些补偿可能被认定为是其中某一方在婚前就已经拥有的个人财产,因此在面临离婚情况时,对方并没有权利分享这份财富。然而,如果在结婚之前,该房产已属夫妻共有财产,那么在婚后进行的拆迁补偿理应被视为共同财产,而在离婚之时,夫妇任何一方均有权利要求对此部分资产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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