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重庆市私家侦探公司官网!

重庆启明调查

重庆启明调查

—— 正规合法 面谈签约 ——

全国服务热线

191-9826-6463
191-9826-6463

婚外情离婚孩子怎么判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1-07nbsp;  点击量:439

婚外情离婚孩子怎么判

  在这个灯红酒绿的时代,出轨已不是什么稀奇事了,一旦发生婚外情被知晓,大部分人会选择离婚,如果已经育有子女就会牵涉到抚养权问题,针对婚外情离婚孩子怎么判这个问题下面诉宁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哪些行为属于婚外情

  1、一般的婚外情行为

  是指男女双方与婚外异性,除同居或重婚外,一般的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重婚

  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是否"以夫妻名义"是区别"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重婚"的关键;关于何谓"以夫妻名义",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综合以下几个因素进行判断:

  (1)两人之间相互以夫妻相待,比如过正常的夫妻家庭生活;

  (2)两人对外明确以夫妻名义相称,比如,对邻居、朋友介绍两人系夫妻关系,在社会上以夫妻身份出现等;

  (3)其他社会公众也认为该二人是夫妻。

  二、婚外情离婚孩子怎么判

  1、哺乳期内的子女的抚养: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用母乳哺养,对婴儿的生长发育最为有利。从婴儿的生长发育的利益 重庆婚外情调查取证考虑,夫妻离婚后,凡是正处于用母乳喂养的子女,应依法由哺乳的母亲抚养。

  但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孩子出生后,是不用母乳喂养的。对于这样的情况,当夫妻离婚时,如何判定孩子的抚养归属?司法解释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

  本条还规定:"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尽可能争取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决。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对上述几种抚养方式的解决,法院都是可以准许的。

  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但应注意以下问题: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重庆调查取证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孩子抚养权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哺乳期的孩子和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是有区别的,综上所述,大家应该都清楚婚外情离婚孩子怎么判了吧,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诉宁网律师。

  责任编辑:琴子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联系我们

电话:191-9826-6463
手机:191-9826-6463
Q Q:
邮箱:
联系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

Copyright © 2023 重庆侦探 XML地图

渝ICP备2023004944号